关于2021年元旦交易保证金收取标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2-29 16:20:53
尊敬的各位客户:
根据各交易所通知, 2021年1月1日至1月3日为节假日休市,为防范假期风险,公司经研究决定于2020年12月29日结算时起,调整各品种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如下:
上期所:热卷、螺纹钢、不锈钢、线材14%。
大商所:豆一17%,玉米14%,铁矿石20%(其中铁矿石2105合约22%),焦煤、焦炭19%,鸡蛋16%,棕榈油18%。
郑商所:玻璃、菜籽油、pta 13%,甲醇15%,纯碱12%,尿素11%。
中金所:中证500股指期货17%,沪深300股指期货、上证50股指期货15%。
如遇个别合约交易所收取标准高于公司标准的,以交易所收取标准为准。
上海中期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