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2020-09-04
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
一般月份的套期保值交易持仓额度申请 | 临近交割月份的套期保值交易持仓额度申请 | |
原油 | 指合约挂盘至交割月份前第三月的最后一个交易日 | 指交割月份前第二月和交割月份前第一月 |
申请时间 | 应当在该套期保值所涉合约挂盘至交割月份前第三月的最后一个交易日之间提出,逾期能源中心不再受理。 | 应当在该合约交割月份前第四月的第一个交易日至交割月份前第二月的最后一个交易日之间提出,逾期能源中心不再受理。 |
额度转化 | 未申请临近月份套期保值额度的,一般月份套期保值额度进入临近交割月份后,能源中心按照一般月份套期保值额度与该上市品种临近交割月份一般持仓限额中的较低标准,转化为临近月份套期保值额度。 | |
交易 | 取得套期保值交易持仓额度后,客户可以在套期保值所涉合约最后交易日前第三个交易日闭市前建仓。在规定期限内未建仓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应套期保值交易持仓额度。 交割月份前第二月可以重复使用,自交割月份前第一月第一交易日起不得重复使用。 | |
审核时间 | 自收到套期保值交易持仓额度申请的全部材料后5个交易日内,能源中心进行审核 |